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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原创)四川电视台新台标征稿




标志设计背景:

丝绸之路诞生于人们对未知世界的渴望;
它是古代人类最重要的经济动脉;
随着丝路人们将商品、思想、信仰向世界各地散播;
而最早的丝绸之路叫西南丝绸之路,它的起点是四川成都。

标志释意:

标志设计以丝绸之路为背景,
造型流畅有张力,有极强的视觉冲击力;
运用简洁明快的色彩和极具现代感的设计手法,
将四字的首个字母“S”和川字巧妙融合变形成为一条通畅无阻的丝路;
寓意着四川电视台在闪耀的未来丝路上,
承载着四川先进的科学技术、自然的生态环境和悠久的历史文化向前迈进!


附征稿原文如下:

“变脸行动”——四川电视台征集新台标

为了顺应时代发展,展现现代电视媒体新形象,提升四川电视台整体竞争力和品牌价值,四川广播电视集团现面向海内外公开征集新台标设计方案。具体事项如下:

一、设计要求

1、设计内容应符合电视媒体的特征,具有独特文化内涵。

2、设计风格应简洁、明快,具有现代设计理念和视觉冲击力,便于识别和传播。

3、设计稿必须是原创作品,杜绝抄袭、雷同,严禁侵犯知识产权。

二、投稿要求

1、来稿可采用手工绘制和电脑制作。

2、来稿须图样清晰、制作工整,并附300字以内创意说明。

3、来稿须注明设计者真实姓名、身份证编号、详细地址、邮编、联系电话。

4、稿件可采用邮寄或电子邮件。

邮寄地址: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成都证券大厦10楼四川广播电视集团办公室  邮政编码:610041。电子邮箱:taibiao@sctv.com

邮寄信封封面或邮件主题请标明“台标征集”。

5、征集详情请登陆:www.sctv.com   www.sohu.com 

6、投稿截止时间:2007年5月20日24时整。(邮寄以邮戳时间为准;电子邮件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)。

三、评选及奖励办法

四川广播电视集团组织专家评审组对所有有效的“设计方案”进行评选。公证处对评选过程及评选结果进行全程公证。最终采用作品给予人民币贰拾万元(人民币20万元)奖励(含税)。

四、法律声明

1、投稿概不退还。如在2007年5月31日前未接到书面采用通知,作者可自行处理投稿作品。

2、作者应保证,四川广播电视集团使用其投稿作品的全部或部分时,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、专利权、商标权等的诉讼、指控、索赔。否则,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作品提供者承担。

3、作品一经采用,其著作权归四川广播电视集团所有。

4、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四川广播电视集团所有。

详情请点击http://www.sctv.com/subject/taibiao/index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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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2007-05-25 13:11